今夜无眠
透过纱窗,我看到树叶在路灯下摇曳,安详而静谧。对面三楼的灯还没有灭,窗户里映出昏黄的光。这让我想起了我的家,那么遥远。每次夜归的时候,都能看到我家窗户里透出的昏黄昏黄的灯光。我不想睡觉,我愿享受这绝无仅有的安详,孤独的安详。
我又想起了刚才在网上碰到的sunny,我的一个朋友。不过我真的不知道他是哪一个了,男的或女的。sunny,可以给我短暂的阳光。
我为何会如此忧伤?我其实也很想摆脱这种不正常的状况。可是我的身旁有一张巨大的网,巨大的忧愁的网,我已身陷其中,无法自拔。我太不愿意提到那个可怕的词,抑郁症。当我写下这三个字的时候,我感到极大的悲伤,真的很想大哭一场。
也许事情并没有那么严重。
我妈的病好了很多,爸爸昨天打电话给我说已经会发短信了,很开心,终于研究明白了,爷爷的身体还是那么硬朗,哥哥的工程做的也还顺利,而我依然苟活于这个世界上,这都是令人兴奋的事情。我没有理由这么悲伤。
我又想起了以前的女朋友,在东湖旁,我们紧紧相拥,而我却流下了伤心的泪水,我的心很痛很痛。为什么老天要我承受这么多的伤!为什么这个世界给我这么多的痛!是我有着伤痛的心,还是有了伤痛的眼,叫我看到的世界如此令人心碎神伤?
那首歌总在我的耳边吟唱,爱与哀愁,对我而言,象杯烈酒。。。。。。
我不想再这样下去了。我要离开这个让我苦恼的城市,我要离开这个教我不开心的工作,就象sunny说的那样,我需要找一个简单和谐的,可以人尽其才的环境。一个开明的学者,或是一个保守的流氓,我宁愿选择前者。我要去找那个我爱的人,那个还爱着我的人,我不要再忧伤,不要再孤独。如果再这样下去,我一定会疯掉!
远方的你,是不是早已进入梦乡?醒来时的你,是否会想起我呢?我已无法承受重担,你是否会用你的心,去挽救我将死的灵魂?
三楼的灯熄了.
我想我要换一种活法.
隆重推荐
如果说歌手唱歌唱得好没有什么希奇,但是一个身边的人熟悉的人有如此功底,着实是让我佩服,所以我一定要向大家推荐这个才女:爱歌儿,她翻唱的歌曲很清新,很有韵味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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海南之旅
酒
我酝酿了很久,要写一篇关于酒的文章。可是我迟迟都不敢动笔,实在是怕我有限的文笔,无法写出心中对酒的感情。直到现在,我终于鼓起勇气,要完成我的夙愿,然而此刻我的战战兢兢,诚惶诚恐,恐怕没人能够了解。
对于我而言,没有酒就没有人生。
我想我接触酒的时候,应该是还没学会说话。小的时候,爷爷是我最亲近的人。爷爷好酒。吃饭的时候,我喜欢坐在爷爷的腿上,而每当这个时候,爷爷总会用筷子在他的酒杯里蘸一点酒,放在我的嘴里。那股甜中带涩的味道,至尽记忆尤新。我就象学吃奶一样,学会了喝酒。
再大一点的时候,我已经开始用杯喝酒了。大人给我倒上满满一杯,我就会象喝水一样,一口倒进嘴里。每当这个时候,他们都会用赞叹的眼光看着我,而我想此刻爷爷应该是最开心的,也许他在想:我的工夫没有白费,总算后继有人了。
过年的时候,家里总会买点糖啊饼啊什么的。而我哥喜欢吃糖,我喜欢吃饼。于是他就跟我用饼换糖,条件就是每换一个,我要喝一杯酒。我当然是暗地窃喜了,又能吃饼,又有酒喝,在我看来,是最幸福的事了。而我哥能吃到水果糖,还能看看我的表演,他也乐得如此。
爸爸年轻的时候,也是酒中君子。记忆中,每次过年,爸爸都要和张叔叔一起喝酒。叔叔比爸爸小十来岁,但他们很投缘。每次他们喝酒都要喝得大醉。爸爸醉了会躺在床上睡觉,而叔叔醉了会和我们说话,每次都是胡言乱语。我记得最经典的就是,他有一次喝醉了,歪在火坑边打盹。我和哥哥在旁边使劲揪着他,身怕他一不小心滚到火上。他突然跳起来,问我:浪子,你听到长阳放炮了没有?我丈母娘恐怕死了吧?我和哥哥差点没笑背过气去,他那个时候大概也就十七八岁,还没相过亲呢,哪来丈母娘!
后来我爸爸和叔叔结拜了弟兄。好象也是在过年的时候,他们在我家的堂屋里,杀了鸡,跪在地上喝鸡血酒,歃血为萌的意思,然后把鸡血涂在墙上。当时的我,还不懂得这其中的含义,但是每次看到墙上那一抹鲜血,我都会虔诚地在心中默拜,我相信这里应该是供着一个神仙。现在想来,还觉得这个事情是那么遥远,有点象印第安人的传说,古老而神秘。但是我想,爸爸的这种江湖味十足的义气,应该是影响了我整个的人生。直到今天,我仍然相信,真正的朋友,就应当象爸爸和叔叔一样,虽然不一定要有他们的仪式,但应该有他们的生死与共,肝胆相照。
随着年龄的增长,开始了解这个社会,慢慢有了心事,有了忧愁。而这个时候,我才真正知道,酒是个什么东西。
高三的时候,同学过生日。我那天不停地喝酒,原因只有一个,因为我喜欢一个女孩子,但是没有勇气表白,心里很郁闷。我向在座的每个同学敬酒,结果是我醉得一塌糊涂。那应该是我第一次醉得这么厉害,接下来的一个星期,我都没怎么吃饭。
后来进了大学,也是我遇到了人生中最大的困难。好在有了那么一帮同处于青春期迷茫阶段的兄弟,我想我们是在相互搀扶下走过人生最低迷的一程。四年的大学生活,酒精考验。我们经常会七八个人挤在一个寝室里,通宵达旦的喝酒。至今还十分怀恋当时的情景。没有多少钱,我们就买点花生米豆腐干之类的东西,然后把整箱的酒抬到寝室里,点上蜡烛,把酒畅谈人生。空气中弥漫着烟味,酒精味,还有燃烧的石蜡味,味道独特然而温馨。管宿舍的阿姨大叔对我们是恨之入骨,然而我们哪管这许多,依然把酒瓶碰得山响,豪气干云。我想,假如我们身逢乱世,我们都应该是冲锋陷阵的猛将。而对于那些躲在被窝里打着小算盘的人,我们更是嗤之以鼻。那个时候的我们,雄心万丈,摩拳檫掌准备着主宰这个世界。
在我看来,酒永远是个好东西。烦恼的时候,它让我们忘掉忧愁;开心的时候,它让我们尽情尽兴;失落的时候,它让我们重拾勇气。。。有人说,喝酒伤身,然而能与知己狂饮,本是人生快事,纵然烧口伤身,能得一时之快,也是值得。若能活个至情至性,酣畅淋漓,少活二十年又有何妨?若是要清心寡欲,这个不能做,那个不能为,战战兢兢,畏畏缩缩,窝窝囊囊,就是活它千年又有何用?
话语越来越尖刻,我想我是不是醉了。就此打住。
后来我们看《晃晃悠悠》,《支离破碎》,觉得那就是我们的大学生活。
大学毕业了,大家都很忙。不过我们每隔一段时间,还会再找一帮当年的弟兄,一起买醉。这些时光,都是那么令人愉悦,令人向往。
我想我的人生真的离不开酒。
男人不喝酒,白来世上走。兄弟,干了吧!
写完之后,发现没有达到我预期的效果,惭愧之至。
乒乒
我想是时候回忆一下多年前的那些兄弟了.
当我写下这句的时候,我想了很久,发现了一个颠扑不破的真理,那就是写兄弟远没有写女人那么得心应手.常言道,女人如衣服,兄弟如手足.衣服可以拿来修饰,手足只能作为帮衬.
当我想写兄弟的时候,第一个想到的就是陈乒乒.我们从六年级开始,一直到初三,同窗四年.在我看来,乒乒等于兄弟,兄弟等于乒乒.然而当我缴尽脑汁回想我们当初都做了什么,我们当初怎样结下了金兰,我的脑子里显然有些苍白.也许我们那个时候都还太小,我们还不懂得爱恨情仇.
想想当初我们在一起的时间,确实是人生中最快乐,最无忧无虑的一段.虽然条件是那么的艰苦,然而我们心中,对这个社会充满了期待,对我们将来的人生道路也充满了期待.
人是奇怪的动物,只有身处险境,才会真情袒露.那个时候,我们一起做的事情,现在还能回想起来的,大都是一些冒险的行动.而我们的行动大都选在晚上,等老师查寝完毕以后.当老师的脚步声渐行渐远,套句时髦的话说,我们的夜生活才刚刚开始.我们会在夏天的晚上,溜到小河里游泳;也会在柑橘成熟的季节,步行四五公里,到他姑姑家偷橘子;也曾经多次到另外一个兄弟家去吃消夜,顺便带点好吃的回学校,而这一来一回,基本上要花去大半夜的时间;我们还在锅炉房里煮玉米糊糊;在新修的实验楼里点燃木屑煮吃偷来的白菜......也许正是这些在我们当初看来可以称得上壮举的行为,让我们成了"生死之交".
而我们一起做的当然也不全都是这些个调皮捣蛋的事情.其实他是个很不错的学生,特别是在作文上,有过人之处.就是他写出来的检讨,也让人艳羡三分.还记得初二的暑假,班主任说要补课.而我们都不愿意,于是在我这个班长的号召之下,我们决定来个联名上书,而写这份奏折的人就是乒乒.我已经忘了他到底都说了些什么,不过我当时是佩服得五体投地,差一点就没感动得哭出来.我自告奋勇地把这个东西交到了班主任手上,满怀信心地等老师放我们的假.不过铁石心肠的老师没有被我们感动.我和他也曾经多次合作,在学校的各种文娱活动中,演演小品相声之类的,现在想想,当初我们还真有点象那么回事.
时间过的真的是太快了.初中毕业以后,我们基本上没再一起聚过.偶尔在大街上相遇,都只能是问问情况又说再见了.有时候想想我们也不至于这么忙,为什么不能坐在一起好好重温当年的故事呢?这么多年来,我好象一直都在疲于奔命,我究竟是要奔到什么地方去呢?
也许现在的我,能够在夜深人静的时候,慢慢回忆过去的时光,我的心态应该是在逐渐的平和.也许下一次再遇到的时候,我们一定要去找个地方,喝杯茶,好好聊聊.
抽烟
最近烟抽得很厉害.
大学毕业后的第一份工作,居然是在工地上.总共两百平米的小船,是所有活动的场所,上班,吃饭,睡觉,当然还有一些生理上的事情,不一一赘述.身边的人,文化水平最高的是中专,年龄最小的16,最大的61.很郁闷的一个地方.最高兴的事情是在我那台电脑上玩连连看,每破一次记录,都如获至宝.还有一项活动是在餐厅里看电视,当然没有有线了.天线伸到船尾,随着船的摇晃,电视里的图象也会摇晃.江上的风很大,,有时候一阵狂风吹来,电视信号会好一会儿,风停的时候,会掉了信号.上次杨飞跟我说,以前在家,人们经常会说手机信号是风吹来的,我们当时差点没笑晕过去.现在回想起来,船上的电视信号恐怕也是风吹过来的一点.
在这样的环境中工作,不郁闷是假的.郁闷的时候我们抽烟.轮机长跟我在操纵室里,早上,我拿出一包红双喜,发给他一支,过半个小时他发给我一支,再过半个小时我又发给他一支......这样过了半天,等到他再发给我的时候,我就说,师傅你抽,我抽不动了.然后又过了两个小时,我又发给他一支,过半个小时他会再发一支给我......于是一天就这样过去了.
一个月下来,我猛然发现我好象有好长一段时间没说过我抽不动了.
我其实讨厌烟味.当你对着烟嘴猛吸一口,一股浓烟全进入你的口腔里,灼热的烟在里面打转,你可以很清楚的感觉到有东西触动你的舌头,苦苦的叫人难受.烟之为烟,其实是一些固体的小颗粒,而粒粒都是穿肠毒药.这些粗糙的小颗粒在你的嘴巴里打转,恶心的感觉不言而喻.有两种方法让你解决一时的痛苦,那就是把它们吞下去,又或者吐出来,傻子都知道的简单道理.开始的时候我选择把它吐出来,结果我发现,当我抽烟的时候,我的四周就象着了火一样,烟雾腾腾,一缭一缭的,我就象佛像一样打坐在烟雾弥漫之中.我想这种样子是相当狼狈的.后来我向高人请教,才知道原来是要吞进去的.于是,我在猛吸一口烟之后,会再加把劲把它们一气送到我的喉咙里,一部分进了我的肺,一部分进了我的胃.若干年后,当我清理抽油烟机的时候,发现抽出的油装了满满一盒子,这个时候我开始感到毛骨悚然,我想我的肺里面也该有这么一满盒烟焦油了吧.而进入胃里面的那部分才是让我最最难受的,我会经常感到反胃.
如此痛苦的经历,然而为什么要抽烟呢?
在写下这些的时候,我又点上了一支烟.
记得轮机长给我发烟的时候,最常说的一句话就是,小邓,来,抽,抽死算数!对,就是这种感觉.抽烟的唯一作用就是伤害自己.因为郁闷,所以仇恨,因为仇恨,所以想伤害谁,因为没有谁可以伤害,所以伤害自己,因为想伤害自己,所以抽烟.
抽烟的整个过程中,有三个动作最唯美.第一个动作,点烟.啪的一声,火机打着,咬着烟凑到火焰上,吸一口,火星闪闪中烟草开始燃烧,一幕自杀的好戏开始上演.仔细观看,这个时候吸烟者的眼神是那么坚毅,那么义无返顾.这个时候,世界上所有的人所有的事都变得渺小,变得微不足道,变得一无是处.这个时候,吸烟者是世界的独裁者,他主揽生杀大权.这个动作很象判官丢令箭,吼一句,杀!无人可挡.第二个动作,深呼吸.把烟嘴送到嘴边,半闭双眼,蓄气,猛吸.这个动作最为享受.我想,应该和刽子手杀人异曲同工,手起刀落!第三个动作,丢烟头.看一眼烧到烟嘴的微火,无精打采的烟灰,发黄的过滤嘴,眼角流露出鄙夷,什么东西,然后狠狠地丢出去,或者是潇洒地一弹,烟嘴在空中划出一道优美的弧线,就象将死之人发出的最后一句呻吟.我想,这个动作应该比做刽子手用手拭去刀上的血,有种胜利者的骄傲和激昂.
太晚了,我想我也该上演今天最后一出杀头大戏之后洗澡睡觉了.
妓女
我想我的心已经死了.
小的时候,爸妈请了高明的算命先生给我和哥哥算命,结果至今我都不知道,他们只是说我哥的命很好.我问,那我的呢,他们总在支吾了一阵子后说,你的也好啊.后来我常常想起这件事,我想我的命应该是很苦的吧.
读高中的时候,有个艺人在我家做事,他说他很会看相.我爸就跟他说,那你给我儿子看看吧.他瞪着我看了一会儿,什么也没说.我爸问他,怎么样啊.他笑了笑说,文才奕奕.我爸又说,那他读书有没有出路啊,他说,养活自己没有问题.妈的,养活自己没有问题!我真想骂他,不过好歹也是文才奕奕.
我的人生走过了24年,苦难经营.
现在的我,对于自己的未来,依然觉得一片迷茫,依然没有十足的把握能够站得起来.而我也固执的相信,现在的我,还不适合去找一个女朋友,因为我不想让别人陪我承受苦难,承受漂泊.我对这个社会感到失望.我对世人感到失望.
我总觉得我的人生有一种悲壮,象是在悬崖上行走,随时都有可能发生意想不到的事情,这种不安全的感觉困扰了我很久了.我总在想,我的另一半,应该是一个承受过苦难的人.更奇怪的想法是,我想我可以去找一个窑姐!
妓女,一个为世人所不齿的职业.然而她们都是苦难的人.没有人愿意出卖肉体.她们都来自最穷困的地方,没有文化,没有一技之长.为了生活,她们背井离乡,住在平民窟里.夜幕降临的时候,她们打扮得花枝招展,倾巢而出.灯红酒绿下,她们陪人欢笑,陪人抽烟喝酒,唱歌跳舞.柔弱的身体,要承受烟碱的毒害,酒精的强烈刺激,她们默默忍受.有的客人还要不失时机的揩油,还有变态的虐待.她们一概逆来顺受,强颜欢笑.在经历一番揉拧之后,直到客人累了,他们会象打发乞丐一样丢给他们一点点钱,而这笔钱还要交给妈咪一部分.
每次想到妓女的生活,我就觉得痛心疾首.她们跟我们一样,都是父母所生,她们一样有血有肉,有欢笑悲伤,凭什么受这样的待遇?!无法相象,我的姐姐妹妹中如果有人做这个职业,更无法相象,将来我们的后代中有人从事这个职业!
我有这样的一个朋友,她陪人唱歌.偶尔去她上班的那个地方出差,我都会和她一起吃饭.我喜欢听她讲她以前在家里时的生活.我觉得她是那么单纯,想法简单,但是真挚.我想我喜欢跟这样的人交往.她有她做人的原则,有她的底线,在这样的一个职业,依然保存这样的意志,实在是难能可贵.我想,她强过很多看似高贵的女人.她没有跟这个社会同流合污,她依然保守着自己的良知.
前两天,她打电话给我,说要请我吃饭,我说好啊,很想让她听到我开心的笑声,但是我笑不出来.
申明:本故事纯属虚构,如有雷同,纯属巧合.
去他妈的社会
曾经幼稚地以为,只要有本事,就可以混得很好.可是我错了.古人说,百无一用是书生.一点没错.文人都有个致命的毛病,那就是清高,酸.这就注定了他们要四处碰壁,死得很委屈.一个不争的事实就是,多数情况下,在学校的时候成绩好的人在进入社会后,混得倒不如那些调皮的.为什么呢?脑子不够聪明?我想不是的.这个社会很现实,需要的不是理想主义者.所谓强者,应该是能在权贵之间周旋而游刃有余.就算你一无所有,一无所知,你都要凭你的不烂之舌,凭你的"豪气干云,义薄云天"糊弄住他们.成大事者,能屈能伸.
这个社会很奇怪,假象比事实重要,言论比行动重要,金钱比情感重要.你不想做事不要紧,你要表现地很积极;你不会做不要紧,你不懂不要紧,会做的人很多,你只要把人家的东西拿来,用自己的语言在领导面前表述一遍就可以,吹得越是天花乱坠越见效果,小学的时候学这个很多次了,原来是用在这里的;没有感情不要紧,给他点钱,他照样为你两肋插刀,信誓旦旦.
动机并不重要,结果也不重要,重要的是方式,重要的是要学会作秀.
做人需要技巧.去他妈的感情,去他妈的真心,有个屁用!你要对着一个你觉得恶心的人说,我是多么多么欣赏你,多么多么跟你投缘,多么多么想跟你做兄弟,只是因为他要买你的东西,只是因为他在你领导面前说话有分量.如果这些还可以忍受的话,那么爱人呢,那个要陪你一生的人,我们居然要用同样的手段来获得!说来让人心寒.
有个朋友跟我说,如果你对这个社会看得太透,你会觉得活着很没劲.人类已经走到了毁灭的边缘,道德沦丧,黑白混淆!
在销售公司工作,是件痛苦的事情.那是个惟利是图的地方.
如果我衣食无忧,还有点积蓄,我想我会去学历史,或者中文,读一辈子书,做一个真正渊博的人.可是我不能,我需要钱,为了自己活着,为了家人活着.我还不想活得窝窝囊囊,要活就要呼风唤雨.罪恶的想法,这会让你堕落!
有的时候很想回家种地算了,然而可以吗?不被别人戳断脊梁骨就怪了.我开始恨这个社会,越是恨就越想发狠,然而良知又让我狠不起来,我就这样痛苦地挣扎着,恨着.我想总有丧尽天良的一天!
去它妈的社会!!!
下雨了,我没带伞
但我居然从事销售工作,我也执着的相信我一定会做好.
我觉得这是一种讽刺.
我今天想说说我们公司以前的前台.
我第一次到公司面试的时候,当然,第一眼看到的就是这个漂亮的前台了,我清了清嗓子,很温柔的说:对不起,小姐,我找一下××经理...
她是个漂亮的女孩,声音很甜美,当然是有前台的潜质了.不过我们公司有个不成文的规定,前台只能做上个半年,半年以后要么走人,要么调动岗位.她没有走,到了公司的大众产品部当助理.我想她的工作一直都做得很出色.
不过她好象有个特点,如果别人不和她说话,她不会主动跟你打招呼,别人不对她微笑,她也不会对你微笑.所以我看到她的时候她很少笑,冷冷的样子.但我一直都认为,她应该是个很懂事的孩子,很抱歉这样称呼她,因为不能说她是女人,那样太老,说女孩又很矫情...我觉得我有个长,那就是看人比较准,火眼金睛.我想她绝对不是那种娇生惯养的人,她也有自己很独立的想法.
进公司这么长时间了,我们很少说话,除了工作上迫不得已的交流.
今天下班的时候,我和一个同事一起等电梯.电梯下来的时候,我们正要走进去,她在后面喊,等一下,还有一个!同事跟她打趣,你要不要充当小邓的女朋友,跟我们一起去旅游啊?她说,外面好象在下雨吧.
我没有带雨伞.
公司离地铁站有段距离,我知道她也坐地铁.
在大楼门口,我故意让她走在了前面,看着她撑好雨伞走到雨中,我打开包,装做拿东西的样子.我觉得跟她说什么都是很尴尬的事情.她回头看了我一眼,然后走了.
等了大概三分钟,看看雨不是很大,我想淋淋也没关系.
我走得不是很快,在第二个路口,红灯.我停了下来,忽然发现她就在我的面前.我叫了她一声,说,你走得这么慢啊?她笑了一下说,我以为你带伞了呢?
我接过她递过来的雨伞.
一路上,我们说个不停,认识很久了,这是话说得最多的一次.她问我,你们分公司旅游可以带个人的啊,我说是啊,不过新进公司的好象要交一半的钱.后来说了什么不记得了,反正就象刚认识的人一样,有种很新鲜的感觉,很想了解对方.
我们的地铁是反方向.我们在地铁站说了再见.
回来的路上,我一直在想刚才发生的一切.很奇怪.
我想我应该为她祝福,祝福她的一切.我相信她是个不错的孩子.
很奇怪的想法,我很想记下刚才发生的事情,回家了就打开电脑,写下上面的一段.
五峰--揭开面纱看看你
本文章为引用:
五峰古有“桃源胜境”的称谓。相传唐代大诗人李白流放夜郎国时,路经本县境内的长乐坪洞口一带时,留下“壶瓶飞瀑布,洞口落桃花”之诗句。清代土家族诗人田泰斗一首《五峰竹枝词》中写道:“风无淫靡政无苛,鸡犬桑麻尽太和;问是桃源君信否?出山人少进山多”。生动地描绘出五峰山地的一派“桃源胜境”。
境内有白溢寨、独岭、晒坪、壶瓶山和玉花寨五大山峰,雄峙群山之首,以“田房高僻接层云,鸡犬声如天上闻”称奇于世。本县岩溶地貌,处于国际上公认的奇特的北纬30度地球圈上,喀斯特地貌形成的溶洞遍布境内,被前来考察的英、法、美、比利时等国内外洞穴专家誉为“溶洞王国”,以长生洞、燕子洞、犀牛洞、左泉洞、将军洞等5大天然溶洞最为著名。五峰地处湘鄂边缘,河流皆属长江流域清江水系和澧水水系,大小河流30余条,流程30公里以上的主要河流有渔洋河、天池河、泗洋河、南河、湾潭河和百溪河,沿河两岸,山青水秀,民风淳和,风景如画。五峰地处中纬度北亚热带温湿季风气候区内。四季分明,冬冷夏热,雨热同季,暴雨频繁,“一山有四季,十里不同天”的小气候较为明显,山地垂直气候带谱显著。由于雨水充沛,植被葱茏,全县森林覆盖率79.1%,居湖北全省县市之首,县境内有乔、灌木85科250属737种,其中稀有珍贵树种有珙桐、连香树、香果树、天师栗、勾儿茶、银杏等十多种,有华南虎、金钱豹、狗熊、马头熊、野猪、獐、中华猕猴、明鬃野羊及飞狐、鼯鼠、鹰、鹞、黄鹂、岩燕、锦鸡、桐花凤等林间动物。
五峰地质形态复杂,微域地貌景观丰富,所处纬度条件优越,峰峦叠翠,溪河奔流,多奇山秀水,具有神奇、原始、集中和齐全的地域特色,是享受绿色、回归自然的一方休闲度假的乐土,是一块空中、地面和地下的立体风光旅游区。
国家级柴埠溪森林公园:堪称“华中风景一绝”,面积60平方公里,林深色黛,流水潺潺,古藤虬枝,鸟鸣山幽,奇峰怪石,千姿百态,烛峰秀出,险竣壮观,莽莽苍苍,虚无缥缈,朝观流云,暮送山鹰,清风洗面,松涛和歌,情景交融,心醉神往,置身此中,犹入“桃源”。
国家级后河自然保护区:被誉为“大自然绿色基因库”,面积84平方公里,原始森林面积3万亩,藏有罕见的珍稀树种群落和珍禽异兽,林海浩浩,古木参天,浓荫蔽日,绿茵覆地,奇花异草,芬芳扑鼻,兽迹斑斑,野趣神秘,溪流淙淙,飞珠溅玉,“白鸽”展翅,情趣盎然。春天,这里百花斗艳,馥郁四溢,夏日,林中溪泉碧透,处处清凉,深秋,遍山丹枫如火,红叶似霞,隆冬,满目银装素裹,玉树琼花。
绿色的山水,绿色的环境,孕育出绿色的产业,五峰茶和地道中药材名扬四海,尤以茶闻名著称。有着2000多年茶叶栽培史的五峰,是著名“宜红”功夫茶的主要产地,当今知名品牌绿茶更是市场抢手货。五峰人民爱茶、惜茶、兴茶,以茶为友,以茶交友,创造了丰富灿烂的茶文化。五峰茶采摘技术讲究,制作工艺独特,其鲜香持久,沁人心脾。全县现有茶叶面积8万亩,骨干生产厂家20多家。 五峰土家人纯朴善良,热情好客,一曲山歌让你如痴如醉,一壶好茶让你流连忘返.
重逢与轮回
昨天就用这个题目写了一段文字,但是没有上传上去,白费了我一番心血。
很小的时候,就听大人说过,人世是在不断的轮回。当经历了人生24年的一个小轮回之后,我慢慢相信了这一点。
很多的时候,我都有种感觉,我身处的环境是那么的熟悉,我所做的所看到所听到所想到的,似乎都是曾经发生过的一样,我想,那应该是我的前生的一段。
这次的七天假期,我和一个初中同学又见面了,时隔六年的第一次重逢。
她叫唐永永。十二岁的时候,我们就认识了。那个时候的我,聪明调皮,同学戏称我是人中之龙,这个称谓也激励我一生,当然是童言无忌。不过那个时候我确实是同学羡慕的天才,老师眼里的可造之才。而那个时候的她,也同样是很优秀,很乖巧。我们曾经同桌,我也曾叫她“小贱人”,依然是童言无忌。无忧无虑的年代,我们在玩耍中一起度过。
十二年后的今天,站在我面前的她,俨然大家闺秀,秀气温柔,漂亮大方。真的是有眼前一亮的感觉。然而她已不再是从前的她。这么多年了,她和什么样的人一起度过,她和谁一起欢笑,一起悲伤,她邂逅了什么样的爱情,她又受了什么样的挫折。。。。。。我都一无所知。我可以清楚地看到,在现实的生活中,她也一样在挣扎。也许当初的我们,怎么也不会想到人生会有这么多的不如意。它乡遇故知,本来是件开心的事情,而我感到的却是淡淡的忧伤。
我常常想,人的一生为什么要认识这么多的人呢?如果我们都只和最初相识的人一起度过此生,那该是多么美好的事情,那就不会有这么多令人伤感的分别和重逢。然而这是不可能的,人生就是一出戏,总会有这样那样的情节上演。
很多的时,当我和什么人分别的时候,我都有这样的感觉。有一天,我们会在哪里重逢。我们所共同拥有的记忆不会就此结束,在我的心中,会给这些朋友留下位置,我都期待着那一天的到来。人生真的不会如此简单,那种似曾相识的感觉会陪我一生。
在我读大学的时候,一次偶然的机会,我和我的一个初中同学坐上了同一辆到武汉的长途汽车。那是在我们分别了六年以后。后来她成了我的女朋友,虽然是短暂的爱情。但我坚信,这是一道轮回。我也相信,我们所拥有的一切都不会就此结束。
同样的事情,在我大学毕业一年后,我又碰到了我的一个高中同学,直到现在我们依然保持密切联系,我相信这是又一道轮回。
人间正道,道道轮回。。。。。。
关于爱情
关于爱情,她和我们的呼吸同在。
记得我在很小的时候,曾经觉得邻桌的小兰很漂亮,很喜欢她,于是我采了一束野花,插在我家的门上,然后对着花膜拜,倾诉。然后我就被自己的这份真挚的情感所感动,以为这就是最伟大的爱情,然后就联想到电视剧里的情节,遐想联翩。
这只是可笑的童年趣事,但是在对爱情的追求和向往中,人类从来都是无知的儿童。
今天看了韩国电影《缘分天注定》,我感动得哭了。三个兄弟一起看,我躺在床上,让眼泪竟直流在了枕头上。为了电影中人的真挚,也为了现实中人的无情。我的心被点燃,我的心也倍感凄凉。电影中的人和事太浪漫,而我相信我的人生中不可能有如此美丽的爱情。
我曾经邂逅一段短暂的爱情,却给我的人生带来了伤害,让我本来就失望沮丧的心灵更加蒙上了不散的浓雾。
对方是我初中时的同学,而且巧合的是我们同年同月同日生,巧合的是我们在分别五六年后在一辆长途汽车上重逢,我一眼就认出了那个当年很可爱的小姑娘,当然现在已经长成了大小姐了。我非常急切地向她要联系方式,她留给我一个呼机号和她的qq 。
此后我们经常在网上聊天。而我坚信,这是上天故意安排的,她就是我注定的另一半。后来我每天晚上都会打电话给她,想听到她的声音,也希望她听到我的声音,感受到我的存在,因为我们分隔两地。时间就这样过去了,也许应该说是岁月。我时常会想,我对她已经很好了吧。当然在想这些的时候,我也会想自己都已经付出了什么,我想那应该说得上真情两字吧。可悲的是我经常会不知不觉的进入角色,会不知不觉的被自己感动,然后我就会处于很被动的位置,任人宰割,那应该是女人的位置,我却先入为主。
也许算得上几经周折吧,在她有了男朋友的情况下,我们一年多以后的那个寒假见面了。那是快乐的日子,如果说爱情有值得称道的地方,那应该就是这里了。
这些都是我不原提及的往事,让人沮丧,那么下次再写吧
一段故事(续)
上次写已经是半个月以前的事情了。
在这个无聊的周六,无聊的夜晚,独自躺在床上,我想还是写写什么吧。
我对她的暗恋就这样无声的继续综着。我已经习惯了一下课就站到阳台上来看她,还会兴致勃勃的告诉同学,"快,看对面三楼的那个美女,那是我的梦中情人!"。有一次下晚自习了,我故意从她们那一边的阳台下去,走到了她的后面。她正和她们班上一个男孩在说着笑话.她说话很大大嗫嗫的,有点假小子的感觉。我就喜欢这种样子的女孩,后来我这样想。
我很想上去搭话,但是我不敢。
在几年以后,我的大学同学跟我讲,"你什么都好,就是有的时候表现得比较懦弱,这会是你致命的弱点!"
他说的话很有道理。
我当时很担心,我要是被拒绝了怎么办,那别的人会怎么看我??我是农村里出来的,她会不会瞧不起我?。。。
我于是就对自己说,等我考上一个好的大学,她肯定对我刮目相看,到那个时候我就理直气壮的对她说,我是多么多么喜欢她。
又一个夏日的午后,原本晴朗的天空突然乌云密布,然后开始下起了大雨。上课的时候,我看了一下放在课桌里的雨伞,心里激动不已。我想,我应该把伞送给她用,因为她还要回家。那个下午的课,我一句也没听进去。。。
终于等到下课了,我迫不急待的冲出教室。。。
在一楼的走廊上,我开始犹豫,我该怎么跟她说呢?她会用我的伞吗?。。。
时间就这样慢慢溜走,我想溜走的应该不止是时间。。。
最后我还是没有把伞递给她,我眼看着她从面前走过,很勇猛地钻进了雨幕中。。。
在走回寝室的路上,我开始恨自己.看着手中的雨伞,我感到无比羞耻......我把雨伞横在了胸前,任冰凉的雨水淋在我的头上,身上,我的心也开始冰凉。。。
岁月永远不会停歇,而我一直没有进展。
后来我如愿以偿地以学校第一名的成绩考到了上海的一所名校,而我的爱却没有如愿。
高考的前一个星期,她们要放假了.我想,这一次,恐怕是我这辈子见她的最后机会了。我当时很着急,很沮丧。
于是在那个上午的数学课上,我写下了文章开头的那段诗。。
许多年后的今天,我依然很清楚的记得当时的感觉,当时的心情,当时的诗句。。。
人生苦短,有些人,有些事,真的可以陪你一生。。。
一段故事
我总喜欢用这句话来形容过去的日子,总觉得自己已经老去。。。
有一首很蹩脚很幼稚的诗,是这样写的:
爱河两隔青翠园;
黄花堆积去飞燕;
晓严骖菲疾回眼;
荻草不欲遂人愿。
没有美丽的景象,没有醉人的意境。但是那个写诗的人,在他写下这首诗的时候,已经泣不成声。
那年读高三,十八岁,如花的年龄。
四行诗的头一个字组成了一句话,爱***。
那是初夏,柳条抽得绿油油的,树叶都是新长成的,嫩嫩的让人心痒。江南的夏天,雨水也多,洗刷得天湛蓝湛蓝,泥土也软软的,还冒着热气,那个时候,一切都很美好。
我习惯站在四楼的阳台上,等候那个身影从操场的一边慢慢出现。她经常穿着一件黄绿条纹的T-shirt,牛仔裤。头发半长,在前面有个漂亮的卷---那是个让我神魂颠倒的一卷。圆圆的脸,眼睛很大,蓝蓝的,那是双多情的双眼。她比我低一届,是一次军训,我第一次见到她。我们站得很近,我在听教练训话的时候,觉得有一双眼睛正在注视着我。我转头看到的,就是那双迷人的双眼,那温柔的一卷。我就这样陷入了爱河。
天龙八部里写段誉碰到王雨嫣的那一回,金庸取名叫从此醉。后来我在给她的信中这样写。
此后,在教室前的阳台上翘首期盼成了我每天必做的功课。我会看着她,从操场边升起,对,就是升起,象日出.慢慢走过足球场,走上三层楼高的回廊,再走进她们的教室。我就那样含情脉脉的注视着她的眼睛,虽然很远,但我总希望她会在一抬头的时候看到我。
于是寝室熄灯后的话题里,自然而然的多了她的名字。而我对她的暗恋,也成了众人皆知的秘密。也许是因为那次同学过生日,我在喝醉了酒以后,拉着每个人的手说,我多么多么地喜欢那个女孩,荻。于是我就有了个外号,叫爱迪,那是我后来的英文名字。
(未完待续)
且听风吟
夜色很深,走在这个城市的大路上。忙碌了一整天的人们,象是突然地离开,没有了一丝存活的气息,他们都去了没有忧愁的地方吗?路灯投下来的光,惨白惨白的照着水泥地,我想那种光一定来自另一个世界。刚刚下了一场雪,风起的时候,我感到全身冰凉,连同我的心。我就这样走着,象一具尸体。。。。。。
毕业已经一年多了,我换了三个工作,但是对现在的状态,我依然不算满意。从99年来这个城市读大学到现在,算起来也有五六年的时间了,现在的我,却离这个城市越来越远,我的心在飘零,就象灵魂出壳,或者说正在走向死亡。。。。。。
很久以前,我就想用笔记下我的一些感想,如果说在我脑子里蠕动的还算是一些想法的话。这个博客申请了很长时间,那就从现在开始,我每天都会来这里吟唱,象凉风扶过那一滩死水,我的心。
如果你点击了我的博客,且听风吟。。